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经开智创产业园六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经开智创产业园六区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城******公司【登录后查看】,招标人为海宁市社******公司【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7651.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396.56平方米(含2#戊类厂房约32861.82平方米、3~6#、8~9#丙类厂房约44419.24平方米、7#建设内容丙类厂房约4823.84平方米、10#甲类仓库约150平方米、1#宿舍及生活用房约14021.66平方米、12#门卫约35平方米、11#垃圾收集房约85平方米),分为生产用房和非生产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1255平方米,同时建设围墙、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元【登录后查看】,其中建安费约****元【登录后查看】,本标的估算约****元【登录后查看】。
2.2 建设地点:东至现状空地、南至高新路、西至文苑路、北至开拓路。
2.3 建安投资概算:约34000万元。
2.4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1)工程监理服务目标:合格,争创嘉兴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
(2)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合格。
2.4 招标范围:海宁经开智创产业园六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监理等内容。
2.5 服务周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监理单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本项目只接受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在监工程[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并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4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团体标准T/CAEC004-2023、T/CECS1268-2023的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人数不得少于6人(含总监)。
3.5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6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要求配备至少1名现场常驻人员,现场常驻人员须具有专业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牵头人需为监理单位(即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xx日2025年5月xx日xx时xx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审核通过)。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xx日xx时xx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登录后查看】50/index.html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社******公司【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 地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室
邮 编:314400 邮编:314400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73-***********【登录后查看】 电 话:***********【登录后查看】842(移动固话,市府网597842)
传 真: / 传 真:/
2025年4月 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