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拉萨市旁多引水工程施工期环水保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采购: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拉萨市旁多引水工程利用旁多水库输水隧洞,从拉萨河干流旁多水库引水,向拉萨市中心城区供水,并承担林周县城区应急备用供水,为促进拉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2)规模: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工程由旁多水利枢纽灌溉输水洞末端新建分水闸引水,采用管道、隧洞等自流输水至拉萨市纳金水厂,在林周县设置应急供水分水口。输水线路总长约51.7千米,其中有压输水管道30.8千米、无压输水隧洞20.9千米。工程布设1座首部分水闸、4座连接池、9座检修阀井、41座空气阀井、26 座排水阀井、5座调流调压阀室(井)、6座流量计井、1座分水阀井等。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建设地点:拉萨市林周县、拉萨市城关区。
2.2.2本招标项目范围:根据拉萨市旁多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等技术文件与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工程区以下工作:
(1)编制环境保护监测实施方案并报备;
(2)按照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陆生生态调查及监测、水生态环境调查及监测、污染源(水、大气、噪声等)监测、人群健康调查、生产生活废污水等,监测断面和测点的布设以及监测频次安排应能够系统的反映施工区从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时期的污染源变化及施工区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
(3)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生态累积影响、开展环境要素达标分析的能力,形成月度和年度环境监测报告,以及环境保护监测总结报告;
(4)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承担环境保护验收费及会务费用;
(5)负责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6)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报备;
(7)按照相关规范,定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对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水土流失问题及重大水土流失事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将建议转报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跟踪水土流失问题及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解决情况;
(8)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取土弃土情况、水土保持措施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流失危害进行“红黄绿”三色评价;
(9)编制并提交监测成果(季报、年报等),应按相关要求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报备,通过与项目区原状生态环境进行对比分析,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的恢复能力及防治效果做出综合评判;
(10)工程结束后,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成果应反映实际情况,并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11)配合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并提供相关监测报告;
(12)与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工程施工监理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13)配合参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4)其他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3合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与拉萨市旁多引水工程施工工期保持一致,旁多引水工程施工总工期5年,共60个月(最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止)。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拉萨市旁多引水工程施工期环水保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