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50.00 万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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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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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元【登录后查看】,合同期内的第一个、第二个租赁年租金不变,自第三个租赁年起(含第三个租赁年)租金每三年在上一期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第一、二个租赁年年租金为竞租成交价*100%,第三、四、五个租赁年年租金为竞租成交价*103%,第六、七、八个租赁年年租金为竞租成交价*103%*103%,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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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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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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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经营须符合政府部门包括规划审批许可的使用要求,不得从事P2P等金融和以集资敛财为目的的保健品、古玩文物拍卖,以及可能对巨化形象、口碑有影响的行业等业态。)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一个半月租金,向上取整精确至万元。
2、目前该出租房屋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出租房屋涉及经营、出租用途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因使用租赁房屋合法经营任何有关业态须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工商、住建、消防、规划等)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不作任何保证。
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如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对房屋结构、供水供电、消防系统、排水排污原有管道、线路、监控等进行改变、调整或扩容的,在符合国家、政府、地方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须事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并批准后,向出租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方案及装修、改造图纸,并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动工,上述改变调整及房屋装修完工后,应通过安全、消防及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在房屋装修结束后需提供给出租方一套完整的装修竣工图。对装修、扩容后引起的所有风险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于是否满足扩容条件不做任何保证。出租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扩容、出租等引起的所有风险,承租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按承租方违约处理。
7、承租方竞得后租赁期内不得变更签约人,承租方如需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或与他人合用,必须书面报告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转租或合用须遵循挂牌时承租方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披露的本标的挂牌公告的各项要求,转租(合用)合同须向出租方备案。转租(合用)合同仅约束承租方及第三方,承租方仍需按原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因经营******公司【登录后查看】运营本项目的,******公司【登录后查看】签订租赁合同和运营,但须符合下述******公司【登录后查看】中占股51%(含)******公司【登录后查看】承担100%的连带担保责任。
9、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
10、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1******公司【登录后查看】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租赁”字样,若无,则须在竞得后加入。
12、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稿)》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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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10-15年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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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时间 |
12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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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方截至本标的挂牌起始日企业成立时间一年及以上(执行标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证载的成立日期需满1年(含)以上)。
2、意向方实缴资本金不低于****元【登录后查看】(含)人民币(执行标准:提供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等额外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3、意向方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4、意向方具有一定规模的合法合规的同类业态运营经验(执行标准:提供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写字楼或园区的运营案例:如有承租合同的,则以承租合同约定面积为准;如无承租合同的,提供运营合同及明细)。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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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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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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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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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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