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3号楼室外电缆及给排水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2、3号楼室外电缆及给排水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公司【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公司【登录后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包1(2、3号楼室外电缆及排水改造工程):对本单位医院2、3号楼室外电缆及排水改造,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施工,以满足业主后期使用需求。
包2(2、3号楼室外给水改造工程):对本单位医院2、3号楼室外给水改造,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施工,以满足业主后期使用需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包1:****元【登录后查看】(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4923.03 元;专业暂估价为:****元【登录后查看】)。
包2:****元【登录后查看】(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6211.22 元;专业暂估价为:****元【登录后查看】)。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质量保证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包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包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括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资质B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1.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行下载,不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登录后查看】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招投标网、军队采购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B502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 系 人:周建行 史庭茜
电 话:023-***********【登录后查看】 电 话:023-***********【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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