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增)〔2024〕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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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公司【登录后查看】增材制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公司【登录后查看】增材制造产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永宁大道南侧。项目占地面积35732平方米,建筑面积107156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钛金属加工的零部件,年产规模为钛金属3D胚料300万个(约280吨)。项目员工人数1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项目总投资****元【登录后查看】,其中环保投资****元【登录后查看】。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4〕778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冷却塔排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施工期,项目施工机械尾气(NOX、CO、CH)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中表2非道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施工扬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备用发电机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施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项目《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451吨/年、氨氮排放量0.0056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902吨/年、氨氮排放量0.0112吨/年,来源于******公司【登录后查看】。
(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登录后查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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