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42号1幢二层、三层的房产五年使用权
招标公告
山东省
济南市
发布日期:
2025-03-31
招标公告金额:1494000元
【招标单位】
山东省轻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4
联系人
0
拟在建项目
17
招标投信息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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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42号1幢二层、三层的房产五年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登录后查看】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42号1幢二层、三层的房产五年使用权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单价 |
挂牌价格 | 1494000.***********【登录后查看】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全权负责运营期间房屋财产安全,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可擅自转租。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严禁从事违法活动,接受公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情况下,承租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设施。承租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租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承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其中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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